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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户口迁移失效可能是指户口迁移手续未完成或者户口迁移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户口信息在系统中无法正常使用。以下是对户口补领与恢复办理流程的详解:
### 户口补领流程
1. "准备材料": - 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如果户口簿遗失,还需提供遗失证明。 - 若是因户口簿损坏,还需提供损坏证明。
2. "填写申请": - 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填写《户口补领申请表》。
3.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科。 - 如果是网上申请,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4. "等待审核": - 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 "领取新户口簿": - 审核通过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新的户口簿。
### 户口恢复流程
1. "情况说明": - 准备一份详细的说明,说明户口迁移失效的原因和情况。
2. "准备材料": - 户口迁移失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迁移手续,提供迁移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3. "申请恢复": -举报 -
户口恢复条件
1、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原我市常住户口人员,持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件,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因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过期的户口迁移证件向签发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在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后,已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件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3、我市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移至外省市大中专院校集体户,毕业后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造成无户口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件和学校出具的原户口登记地址证明,向我市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地点
本溪市各户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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